公告

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奥坎大学孔子学院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2021年)

17 2021

中国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的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2021招生工作正式开始。伊斯坦布尔奥坎大学孔子学院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学习和进修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专业。

一、资助对象

  • 非中国籍人士;
  •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 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1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 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

2021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年。

具有硕士学历,硕士专业为对外汉语、语言学、汉语国际教育或者教育相关专业。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六级)200分、HSKK(高级)60分。2年以上从事中文教学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2021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 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3.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

2021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年。

具有高中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四级)210分、HSKK(中级)60分。

4. 一学年研修生

2021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70分,具有HSKK成绩;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HSK(四级)180分、HSKK(中级)60分;汉语研修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5. 一学期研修生

2021年9月、2022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具有HSKK成绩;中医、太极文化方向,具有HSK成绩,同时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6. 四周研修生

2021年7月或12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周。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汉语研修、中医、太极文化、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等方向,具有HSK成绩。须由推荐机构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中心审批,每团15人。

7. 联合培养项目

中心与有关国家教育部门、大学、接收院校等合作类奖学金,具体招生办法、简章、名额等信息及时在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更新发布。

三、申请流程

1.发邮件至 ci@okan.edu.tr,提供以下信息,以获取奥坎孔院推荐信。

  • 个人信息:
    土耳其姓名
    中文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子邮箱
    电话
    申请奖学金类型
  •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 HSK、HSKK成绩单扫描件(有效期2年以内)
  • 个人陈述(不少于800汉字,介绍你学习汉语的历史和申请奖学金的优势等,以便我们为你提供推荐信)

2. 取得奥坎孔院推荐信后,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cis.chinese.cn)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注册并提交申请材料。所需材料请参考“附件2: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3. 在线申请截止日期:

  • 7月入学: 4月10日;
  • 9月入学: 5月10日;
  • 12月入学:9月10日;
  • 2022年3月入学:11月10日。

入学前约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四、关于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 2021 年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问题,请咨询 chinesebridge@chinese.cn

五、其他

1. 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可咨询目标接收院校。

2. 申请者须了解目标接收院校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3. 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附件:

1. 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2. 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伊斯坦布尔奥坎大学孔子学院

附件1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 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等。
  • 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博士生标准为1000元人民币/月,其他类奖学金生为700元人民币/月。
  • 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 25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生为35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 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160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附件2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 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 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 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须提供两封相关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提供中文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 18 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